晁错论
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坐观其变,而不为之所,则恐至於不可救;起而强为之,则天下狃於治平之安而不吾信。惟仁人君子豪杰之士,为能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大功;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之所能也。
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有辞於天下。事至而循循焉欲去之,使他人任其责,则天下之祸,必集於我。
昔者晁错尽忠为汉,谋弱山东之诸侯,山东诸侯并起,以诛错为名;而天子不以察,以错为之说。天下悲错之以忠而受祸,不知错有以取之也。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昔禹之治水,凿龙门,决大河而放之海。方其功之未成也,盖亦有溃冒冲突可畏之患;惟能前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是以得至於成功。
夫以七国之强,而骤削之,其为变,岂足怪哉?错不於此时捐其身,为天下当大难之冲,而制吴楚之命,乃为自全之计,欲使天子自将而己居守。且夫发七国之难者,谁乎?己欲求其名,安所逃其患。以自将之至危,与居守至安;己为难首,择其至安,而遣天子以其至危,此忠臣义士所以愤怨而不平者也。
当此之时,虽无袁盎,错亦未免於祸。何者?己欲居守,而使人主自将。以情而言,天子固已难之矣,而重违其议。是以袁盎之说,得行於其间。使吴楚反,错已身任其危,日夜淬砺,东向而待之,使不至於累其君,则天子将恃之以为无恐,虽有百盎,可得而间哉?
嗟夫!世之君子,欲求非常之功,则无务为自全之计。使错自将而讨吴楚,未必无功,惟其欲自固其身,而天子不悦。奸臣得以乘其隙,错之所以自全者,乃其所以自祸欤!
“晁错论”译文及注释
译文
天下的祸患,最不能挽回的,莫过于表面上社会安定没有祸乱,而实际上却存在着不安定因素。消极地看着祸乱发生却不去想方设法对付,那么恐怕祸乱就会发展到无可挽回的地步。起来坚决地制止它,又担心天下人已经习惯于这种安定的表象却不相信我。只有那些仁人君子、豪杰人物,才能够挺身而出为国家安定而冒天下之大不韪,以求得成就伟大的功业。这本来就不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的,更不是企图追求名利的人所能做到的。国家安定平静,无缘无故地触发巨大的祸患的导火线。我触发了它,我又能制止它,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祸乱发生却想躲躲闪闪地避开它,让别人去承担平定它的责任,那么天下人的责难,必定要集中到我的身上。
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室,建议景帝削弱山东诸侯各国的实力。于是山东诸侯各国共同起兵,借着杀晁错的名义。可是景帝没有洞察到他们的用心,就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杀身之祸而痛心,却不明白其中部分原因却是晁错自己造成的。
自古以来凡是做大事业的人,不仅有出类拔萃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从前大禹治水,凿开龙门,疏通黄河,使洪水东流入海。当他的整个工程尚未最后完成时,可能也时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发生,只是他事先就预料到会这样,祸患发生时就不惊慌失措而能从容地治理它,所以能够最终取得成功。
七国那样强大,却突然想削弱它,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晁错不在这个时候豁出自己的性命,为天下人承受抵挡大难从而控制吴、楚等国的命运,却居然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想让景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再说那挑起七国之乱的是谁呢?自己想赢得那个美名,又怎么能躲避这场患难呢?拿亲自带兵平定叛乱的极其危险,与留守京城的极其安全相比,自己是个引发祸乱的主谋,选择最安全的事情去做,却把最危险的事情留给皇帝去做,这就是让忠臣义士们愤怒不平的原因啊。在这个时候,即使没有袁盎,晁错也不可能免于杀身之祸。为什么呢?自己想要留守京城,却叫皇帝御驾亲征,按情理来说,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这样正好给袁盎以进谗言的机会,使他的目的能够得逞。假若吴、楚等七国叛乱时,晁错豁出性命承担这一危险的平叛重担,夜以继日像淬火磨刀似的训练军队,向东边严阵以待,让自己的君主不至于受到烦忧,那么皇帝就会充分依靠他而不觉得七国叛乱有什么可怕。纵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唉!世上的君子如果想要建立伟大的功业,那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假如晁错自己亲自带兵去讨伐吴、楚等七国,不一定就不会成功。只因他一心想保全自身,而惹得皇帝不高兴,奸臣正好趁此钻了空子。晁错企图保全自己的性命,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
注释
晁错:前200年—前154年,颍川今河南禹州人,是西汉文帝时的智囊人物。主张重农贵粟,力倡削弱诸候,更定法令,招致王侯权贵忌恨。汉景帝四年(前154年),吴、楚等七国以“讨晁错以清君侧”为名,发动叛乱,晁错因此被杀。
患:祸患。
为:治理,消除。
治平:政治清明,社会安定
其:代词,指祸患。
所:处所。这里指解决问题的措施。
狃(niǔ):习惯。
不吾信:不相信我。
惟:只有。
出身:挺身而出。
犯:冒着。
以:而,表顺接。
固:原本。
期(jī)月:一个月。这里泛指短时期
端:开头,开始。
发:触发。
收:制止。
然后有辞于天下:然后才能有力地说服天下人。
循循焉:缓慢的样子。循循,徐徐。焉,……的样子。
去:逃避
昔者晁错尽忠为汉:从前晁错殚精竭虑效忠汉朝。昔者,从前。
山东:指崤山以东。
并起:一同起兵叛乱。
以诛错为名:以诛杀晁错作为名义。以······为,把······作为。
而天子不以察,以错为之说:但汉景帝没有洞察到起兵的诸侯的用心,把晁错杀了来说服他们退兵。
天下悲错之以忠而受祸,不知错有以取之也:天下人都为晁错因尽忠而遭受杀身之祸而悲痛,却不明白其中一部分是晁错自己造成的。以,因为。取,招致。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自古以来能够成就伟大功绩的人,不仅仅要有超凡出众的才能,也一定有坚韧不拔的意志。
之:用在主、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无实义。
龙门:今陕西韩城东北,是黄河奔流最湍急处。
大河:指黄河。
方:当。
盖亦有溃冒冲突可畏之患:可能也有决堤、漫堤等可怕的祸患。
是以:所以,因此。
夫:句首发语词。
骤:突然。
其为变,岂足怪哉:他们起来叛乱,难道值得奇怪吗?足,值得。
乃:竟然。
欲使天子自将而己居守:想让皇帝御驾亲征平定叛乱,而自己留守京城。
己欲求其名,安所逃其患:自己想求得这个美名,怎么能逃避这场患难呢?安,怎么。
此忠臣义士所以愤怨而不平者也:这是忠臣义士们之所以愤怒不平的原因啊。
虽:即使。
何者:为什么呢?
以情而言:按照情理来说。以,按照。
天子固已难之矣,而重违其议:皇帝本来已经觉得这是勉为其难的事情,但又不好反对他的建议。
使:假若。
淬砺:锻炼磨砺。引申为冲锋陷阵,发愤图强。
虽有百盎,可得而间哉:即使有一百个袁盎,能有机可乘离间他们君臣吗?
嗟夫:感叹词,唉。
则无务为自全之计:就不要考虑保全性命的计策。务,从事。
隙:空隙,空子。
乃其所以自祸欤:正是他招致杀身之祸的原因啊!欤,语气助词,表感叹。
“晁错论”鉴赏
赏析
苏轼在其人物史论中写了大量的翻案文章,立意新颖深刻,高远幽邃。治国之策,行事之则;爱民之心,嫉恶之恨;他人之思,自我之省,都别出新见,发人之所未见,启人之所未思。晁错曾提出“削藩”建议,后被汉景帝所杀。“晁错之死,人多叹息”,苏轼却翻空出奇,以独特的视角,一家之言,阐述了晁错受祸原因,提出了仁人君子、豪杰之士应“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功”的主张。
文章开篇为泛泛概说:“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起句看似虚写,实则却在暗说汉景帝时国泰民安中隐含着的诸侯之患。接着,作者便围绕“患”字,从“坐”、“起”两方面进行分说。“坐观其变”而不对祸患采取措施,那么祸患便会蔓延得无可救药;“起而强为之”而不等待时机,则夭F也同样不能保持治平安定的局面。作者说的“起而强为之”,暗指晃错的削落。下面,文章又结止上两句的意思。引出“仁人君子豪杰之行”的作为,以此而暗与晃错柑比。用“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者之所能也。”概写出历史上的失败者、又具体落实在晁错身上,暗含着对晃错失败原因的评论。这两句堪称全篇关键之处,是作者论说的中心。在此处,它还有承上启下的妙用:“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上承“起而强为之”;“苟以求名者”,下启“事至而循循焉欲去之”。后面,“天下治平”几句,暗写景帝时的“七国之乱”;“事至而循循焉欲去之”几句,又虚写七国起兵后晁错的态度。因此,首段虽没直接点出晃错,但却句句在写晃错。抽象中有具体,虚写里含实写,虚实相生中既使后面的论述高屋建扳,又让文章排宕开闺,具有一种滔滔的气势。
第二段,丈章在前面基础上较而易举地由抽象而具体,由隐而显。由历史的抽象概说,过渡到具体的史事论述。西汉社会诸侯的割据势力严重威胁着封建的中央集权、晃错继贾谊之后,屡次建议景帝“削藩”。他说诸侯王“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呕,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汉景帝用其策,于是出现了“七国之乱”。后来因谗言晁错被杀,后代之人多悲叹晃错的尽忠而蒙害。但苏轼这里却一反传统老调,认为晃错获罪是由于“有以取之也”,从而使文章蹊径独辟、不同凡响。
第三段,作者一方面紧扣史事,另一方面却把笔触拉开,先提出“古之立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介的观点。然后便旁征博引用大禹治水的凿龙门、决江河和溃冒冲突来举例论证,提出“事至而不惧”、“徐为之所”才能使大事成功,以此而暗中指责晁错的临危而逃。
第四段是全篇的主体,这一段议论变得丰富,行文也变得曲折。这一段通过有力的论说鞭辟近里地阐述了晃错取祸的原因。“夫以七国之强而骤削之,其为变岂足怪哉!”苏轼认为“削藩”应该逐步进行,徐为之所”,而不应“骤削之”,骤削则必然导致“七国之乱”,这便是“无故而发大难之端”。仁人君子豪杰却于此时挺身而出,所以能成大业,但晃错不在此时捐身,力挡大难,击溃七国,反而临危而逃,“使他人任其责”,那么“天下之祸”自然便集中在晁错身上了。文章至此。所议之事、所立之沦虽与前文相近,但观点与史事却逐渐由隐而显、由暗而明。文章的气势也慢慢由弱而强、由平易而近汹涌。紧接着,作者又连用了两个反问句,把文章的气势推向了的顶峰。“且夫发七国之难者,谁乎?”是谁引发出七国之难而又临危而逃了选择最安全的处所,把天子陷入至危的境地,这是忠义之士所愤惋之人,既使无袁盎的谗一也不会幸免十祸。这样的结局的原因是“己欲居守,而使人主自将。”这两个问句一波未平又起一波,使文覃呈现出汪洋惩肆的特征。然而苏轼并不就此搁笔,他用两个条件再从反面假设晁错,把文章跳起的高浪又推向了深远广阔。“使吴、楚反,错以身任其危,日夜淬砺,东向而待之”,这是假设晃错不临危而逃;“使不至于家其君。则天子将恃之以为无恐”,这是假设晃错不使人主自将。那么即使有一百个袁盎也不能使晃错获祸。
最后一段,文章的气势渐渐平缓,在感叹历史之时,再一次指出临危而逃自固其身是晁错取祸的原因,从而增重了题旨的作用。
作者生活时代,治平已久,文恬武嬉,积贫积弱,作者思治,故此论实为有感而发。起首议论雄深浑徽,有很强的针对性。全篇文章由虚而实,由实而气势滔滔,由气势滔滔而渐渐平缓,把舒缓与紧凑有机地融为一体。
创作背景
《晁错论》为苏轼在宋仁宗嘉佑五年至六年(1060—1061年)写就并呈与朝廷的文章之一。《晁错论》的具体写作时间有两种说法:其一认为本文写于宋仁宗嘉佑五年,是在制科考试前所上二十五篇《进论》之一;另一种说法认为该作品写于嘉祐六年,是苏轼在制科考试中的一篇应试文章。
苏轼简介
宋代·苏轼的简介

苏轼(1037-1101),北宋文学家、书画家、美食家。字子瞻,号东坡居士。汉族,四川人,葬于颍昌(今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一生仕途坎坷,学识渊博,天资极高,诗文书画皆精。其文汪洋恣肆,明白畅达,与欧阳修并称欧苏,为“唐宋八大家”之一;诗清新豪健,善用夸张、比喻,艺术表现独具风格,与黄庭坚并称苏黄;词开豪放一派,对后世有巨大影响,与辛弃疾并称苏辛;书法擅长行书、楷书,能自创新意,用笔丰腴跌宕,有天真烂漫之趣,与黄庭坚、米芾、蔡襄并称宋四家;画学文同,论画主张神似,提倡“士人画”。著有《苏东坡全集》和《东坡乐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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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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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治平,无故而发大难之端;吾发之,吾能收之,然后有辞於天下。事至而循循焉欲去之,使他人任其责,则天下之祸,必集於我。
昔者晁错尽忠为汉,谋弱山东之诸侯,山东诸侯并起,以诛错为名;而天子不以察,以错为之说。天下悲错之以忠而受祸,不知错有以取之也。
古之立大事者,不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昔禹之治水,凿龙门,决大河而放之海。方其功之未成也,盖亦有溃冒冲突可畏之患;惟能前知其当然,事至不惧,而徐为之图,是以得至於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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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此之时,虽无袁盎,错亦未免於祸。何者?己欲居守,而使人主自将。以情而言,天子固已难之矣,而重违其议。是以袁盎之说,得行於其间。使吴楚反,错已身任其危,日夜淬砺,东向而待之,使不至於累其君,则天子将恃之以为无恐,虽有百盎,可得而间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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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山图记
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亲政篇
《易》之《泰》:“上下交而其志同。”其《否》曰:“上下不交而天下无邦。”盖上之情达于下,下之情达于上,上下一体,所以为“泰”。下之情壅阏而不得上闻,上下间隔,虽有国而无国矣,所以为“否”也。
交则泰,不交则否,自古皆然,而不交之弊,未有如近世之甚者。君臣相见,止于视朝数刻;上下之间,章奏批答相关接,刑名法度相维持而已。非独沿袭故事,亦其地势使然。何也?国家常朝于奉天门,未尝一日废,可谓勤矣。然堂陛悬绝,威仪赫奕,御史纠仪,鸿胪举不如法,通政司引奏,上特视之,谢恩见辞,湍湍而退,上何尝治一事,下何尝进一言哉?此无他,地势悬绝,所谓堂上远于万里,虽欲言无由言也。
愚以为欲上下之交,莫若复古内朝之法。盖周之时有三朝:库门之外为正朝,询谋大臣在焉;路门之外为治朝,日视朝在焉;路门之内为内朝,亦曰燕朝。《玉藻》云:“君日出而视朝,退视路寝听政。” 盖视朝而见群臣,所以正上下之分;听政而视路寝,所以通远近之情。汉制: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唐皇城之北南三门曰承天,元正、冬至受万国之朝贡,则御焉,盖古之外朝也。其北曰太极门,其西曰太极殿,朔、望则坐而视朝,盖古之正朝也。又北曰两仪殿,常日听朝而视事,盖古之内朝也。宋时常朝则文德殿,五日一起居则垂拱殿,正旦、冬至、圣节称贺则大庆殿,赐宴则紫宸殿或集英殿,试进士则崇政殿。侍从以下,五日一员上殿,谓之轮对,则必入陈时政利害。内殿引见,亦或赐坐,或免穿靴,盖亦有三朝之遗意焉。盖天有三垣,天子象之。正朝,象太极也;外朝,象天市也;内朝,象紫微也。自古然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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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则信陵果无罪乎?曰:又不然也。余所诛者,信陵君之心也。
信陵一公子耳,魏固有王也。赵不请救于王,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是赵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欲急救赵,是信陵知有婚姻,不知有王也。其窃符也,非为魏也,非为六国也,为赵焉耳。非为赵也,为一平原君耳。使祸不在赵,而在他国,则虽撤魏之障,撤六国之障,信陵亦必不救。使赵无平原,而平原亦非信陵之姻戚,虽赵亡,信陵亦必不救。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不能当一平原公子,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幸而战胜,可也,不幸战不胜,为虏于秦,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
夫窃符之计,盖出于侯生,而如姬成之也。侯生教公子以窃符,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是二人亦知有信陵,不知有王也。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不听,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必悟矣。侯生为信陵计,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不听,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姬有意于报信陵,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不听,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王亦必悟矣。如此,则信陵君不负魏,亦不负赵;二人不负王,亦不负信陵君。何为计不出此?信陵知有婚姻之赵,不知有王。内则幸姬,外则邻国,贱则夷门野人,又皆知有公子,不知有王。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
呜呼!自世之衰,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有重相而无威君,有私仇而无义愤,如秦人知有穰侯,不知有秦王,虞卿知有布衣之交,不知有赵王,盖君若赘旒久矣。由此言之,信陵之罪,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其为魏也,为六国也,纵窃符犹可。其为赵也,为一亲戚也,纵求符于王,而公然得之,亦罪也。
虽然,魏王亦不得无罪也。兵符藏于卧内,信陵亦安得窃之?信陵不忌魏王,而径请之如姬,其素窥魏王之疏也;如姬不忌魏王,而敢于窃符,其素恃魏王之宠也。木朽而蛀生之矣。古者人君持权于上,而内外莫敢不肃。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履霜之渐,岂一朝一夕也哉!由此言之,不特众人不知有王,王亦自为赘旒也。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春秋》书葬原仲、翚帅师。嗟夫!圣人之为虑深矣!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泰州海陵县主簿许君墓志铭
君讳平,字秉之,姓许氏。余尝谱其世家,所谓今泰州海陵县主簿者也。君既与兄元相友爱称天下,而自少卓荦不羁,善辩说,与其兄俱以智略为当世大人所器。宝元时,朝廷开方略之选,以招天下异能之士,而陕西大帅范文正公、郑文肃公争以君所为书以荐,于是得召试,为太庙斋郎,已而选泰州海陵县主簿。贵人多荐君有大才,可试以事,不宜弃之州县。君亦常慨然自许,欲有所为。然终不得一用其智能以卒。噫!其可哀也已。
士固有离世异俗,独行其意,骂讥、笑侮、困辱而不悔,彼皆无众人之求而有所待于后世者也,其龃龉固宜。若夫智谋功名之士,窥时俯仰以赴势物之会,而辄不遇者,乃亦不可胜数。辩足以移万物,而穷于用说之时;谋足以夺三军,而辱于右武之国,此又何说哉!嗟乎!彼有所待而不遇者,其知之矣。
君年五十九,以嘉祐某年某月某甲子葬真州之扬子县甘露乡某所之原。夫人李氏。子男瓌,不仕;璋,真州司户参军;琦,太庙斋郎;琳,进士。女子五人,已嫁二人,进士周奉先、泰州泰兴县令陶舜元。
铭曰:有拔而起之,莫挤而止之。呜呼许君!而已于斯,谁或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