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谢中书书”译文及注释
译文
山川景色的美丽,自古以来就是文人雅士共同谈赏的。巍峨的山峰耸入云端,明净的溪流清澈见底。两岸的石壁色彩斑斓,交相辉映。苍青的密林和碧绿的竹子,一年四季常青葱翠。清晨的薄雾将要消散的时候,传来猿、鸟此起彼伏的鸣叫声;夕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潜游在水中的鱼儿争相跳出水面。这里实在是人间的仙境啊。自从南朝的谢灵运以来,就再也没有人能够欣赏这种奇丽的景色了。
注释
答:回复。谢中书:即谢微(一说谢徵),字元度,陈郡阳夏(河南太康)人。曾任中书鸿胪(掌朝廷机密文书),所以称之为谢中书。书:即书信,古人的书信又叫“尺牍”或“信札”,是一种应用性文体,多记事陈情。
山川:山河。之:的。
共谈:共同谈赏的。
五色交辉:这里形容石壁色彩斑斓。五色,古代以青黄黑白赤为正色,交辉,指交相辉映。
青林:青葱的树林。翠竹:翠绿的竹子。
四时:四季。俱:都。
歇:消。
乱:此起彼伏。
夕日欲颓:太阳快要落山了。颓,坠落。
沉鳞竞跃:潜游在水中的鱼争相跳出水面。沉鳞,潜游在水中的鱼。竞跃,竞相跳跃。
实:确实,的确。欲界之仙都:即人间仙境。欲界,佛家语,佛教把世界分为欲界,色界、无色界。欲界是没有摆脱世俗的七情六欲的众生所处境界,即指人间。仙都,仙人生活在其中的美好世界。
康乐:指南朝著名山水诗人谢灵运,他继承他祖父的爵位,被封为康乐公。是南朝文学家。
复:又。与(yù):参与,这里有欣赏领略之意。奇:指山水之奇异。
“答谢中书书”鉴赏
题解
《答谢中书书》是六朝山水小品名作,同时也是陶弘景先生写给朋友的一封书信。文题中的“答”是“回复”“写给”的意思。“谢中书”,即谢徵(zhēng),字元度,陈郡阳夏(河南太康)人。曾任中书鸿胪(掌朝廷机密文书),所以称之为谢中书。“书”即书信古人的书信又叫“尺牍”或“信札”,是一种应用性文体。
创作背景
《答谢中书书》是陶弘景晚年所作。谢中书(谢微)与陶弘景都卒于公元536年(南朝梁武帝大同二年)。谢微任中书舍人的后限是公元526年(梁普通七年),任中书郎在公元532年(梁中大通四年),都在陶弘景七十岁之后。
鉴赏
《答谢中书书》是作者寄给谢微谈山水之美的一封信笺。
文章以感慨发端:山川之美,古来共谈,有高雅情怀的人才可能品味山川之美,将内心的感受与友人交流,是人生一大乐事。作者正是将谢中书当作能够谈山论水的朋友,同时也期望与古往今来的林泉高士相比肩。
接下来的十句,作者便以清峻的笔触具体描绘了秀美的山川景色。“高峰入云,清流见底”,极力描写山之高,水之净,用笔洗练,寥寥八字,就写出了仰观俯察两种视角,白云高山流水三重风物,境界清新。“两岸石壁,五色交辉。青林翠竹,四时俱备”,又改用平远、高远的视角极目远眺,青翠的竹木与五彩的山石相映衬,呈现出一派绚烂辉煌的气象,在清爽宜人的画卷上平添了万物勃发的生命力。“晓雾将歇,猿鸟乱鸣;夕阳欲颓,沉鳞竞跃”,由静景转入对动景的描写。猿鸟的鸣叫声穿越了清晨即将消散的薄雾,传入耳际;夕阳的余晖中,鱼儿在水中竞相嬉戏。这四句通过朝与夕两个特定时间段的生物的活动,又为画面增添了灵动感,传达了生命气息。这十句作者择取有代表性的景物加以组合,使读者对山川景物产生完整、统一的印象。
统观全文,语言精练。其一字一句,均是文章的重要组成一部分,少一字会断章离义,多一字便画蛇添足。一个景物,仅仅四字,便描绘恰当,津津有味。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个心声一句话,不多也不少。“夕日欲颓”,势在必然。“沉鳞竞跃”,变化突然。分析文章结构,亦不失巧妙,杂而不乱,结合有序。
《答谢中书书》一文,反映了作者娱情山水的清高思想。南北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强黑暗的时期,因为各种矛盾非常尖锐,政局极度动荡,因此不少文人往往遁迹山林,旨图从自然美中去寻求精神上的慰藉和解脱,因而他们常在书信中描述山水,来表明自己之所好,并从而作为对友人的问候和安慰,这类作品虽然没有表现出多么积极进步的政治观点,但是却以其高超的艺术笔触,创作了具有相当高的美学价值的文学精品,至今仍然具有较高的鉴赏意义。
陶弘景简介
南北朝·陶弘景的简介
陶弘景,南朝梁时丹阳秣陵(今江苏南京)人。著名的医药家、炼丹家、文学家,人称“山中宰相”。作品有《本草经集注》、《集金丹黄白方》、《二牛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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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狼三则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