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母又曰:此非吾所以处吾子也。”译文及注释
译文
孟子的母亲,世人称她孟母。过去孟子小时候,居住的地方离墓地很近,孟子学了些祭拜之类的事。他的母亲说:“这个地方不适合孩子居住。”于是将家搬到集市旁,孟子学了些做买卖和屠杀的东西。母亲又想:“这个地方还是不适合孩子居住。”又将家搬到学宫旁边。孟子学习会了在朝廷上鞠躬行礼及进退的礼节。孟母说:“这才是孩子居住的地方。”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
注释
舍:家。
墓间之事:指埋葬、祭扫死人一类的事。
处子:安顿儿子。
乃:于是,就。
嬉:游戏,玩耍。
贾(gǔ)人:商贩。
炫卖:同“炫”,沿街叫卖,夸耀。
徙:迁移。
俎豆:古代祭祀用的两种盛器,此指祭礼仪式。
徙居:搬家。
及:等到。
大儒:圣贤。
揖让进退:即打拱作揖、进退朝堂等古代宾主相见的礼仪。
揖:作揖。
遂:最后。
市:集市。
居:家。
卒:最终,终于。
“孟母又曰:此非吾所以处吾子也。”鉴赏
影响
孟母教子的影响特别深远,早在西汉时期韩婴的《韩诗外传》中,就用有关孟母的故事来解释诗义,刘向的《列女传》中,首次出现了“孟母”这个专用名词。 东汉女史学家班昭曾作《孟母颂》,西晋女文学家左芬也作《孟母赞》。
南宋时的启蒙课本《三字经》引证的第一个典故就是“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一普及于封建社会后期的启蒙读物,虽经明、清学者陆续修订补充,而孟母三迁、断机教子的故事始终冠于篇首。
山东监察御使钟化民《祭孟母文》赞扬道:“子之圣即母之圣”、“人生教子,志在青紫。夫人教子,志在孔子。古今以来,一人而已。”
随着孟母故事的广泛流传,封建统治者也竭力将其塑造成符合其需要的偶像,封建皇帝对其屡加封谥,直到乾隆二年(1737年)加封孟母为“邾国端范宣献夫人”。
启发
良好的人文环境对人类的成长和生活而言是十分重要的。现代的人们不仅要求高品质的物质生活,更需要高品位的精神生活。给人很多的思维.在个人空间,在居住方面,在社交圈里.在生活中,环境造就人才,环境也淹没才人。 环境重要,比如把一个刚出生的婴儿交给一只狼去抚养,婴儿长大后就具有狼的很多生活习性。社会环境与一个人、特别是青少年的成长有直接的关系。孟子后来成为大学问家,与社会环境对他的熏陶感染有很大关系。
故事
孟子是战国时期的大思想家。孟子从小丧父,全靠母亲倪氏一人日夜纺纱织布,挑起生活重担。倪氏是个勤劳而有见识的妇女,她希望自己的儿子读书上进,早日成才。
一次, 孟母看到孟轲在跟邻居家的小孩儿打架,孟母觉得这里的环境不好,于是搬家了。
这次她把家搬到了荒郊野外。一天,孟子看到一溜穿着孝服的送葬队伍,哭哭啼啼地抬着棺材来到坟地,几个精壮小伙子用锄头挖出墓穴,把棺材埋了。他觉得挺好玩,就模仿着他们的动作,也用树枝挖开地面,认认真真地把一根小树枝当作死人埋了下去。直到孟母找来,才把他拉回了家。
(学商人磨刀,如果没有这一段不成立下一段第三次搬家)
孟母第三次搬家了。这次的家隔壁是一所学堂,有个胡子花白的老师教着一群大大小小的学生。老师每天摇头晃脑地领着学生念书,那拖腔拖调的声音就像唱歌,调皮的孟轲也跟着摇头晃脑地念了起来。孟母以为儿子喜欢念书了,高兴得很,就把孟轲送去上学。
可是有一天,孟轲逃学了。孟母知道后伤透了心。等孟轲玩够了回来,孟母把他叫到身边,说:“你贪玩逃学不读书,就像剪断了的布一样,织不成布;织不成布,就没有衣服穿;不好好读书,你就永远成不了人才。”说着,抄起剪刀,“哗”的一声,把织机上将要织好的布全剪断了。
孟轲吓得愣住了。这一次,孟轲心里真正受到了震动。他认真地思考了很久,终于明白了道理,从此专心读起书来。由于他天资聪明,后来又专门跟孔子的孙子子思学习,终于成了儒家学说的主要代表人物。
刘向简介
两汉·刘向的简介
刘向(约前77—前6) 原名更生,字子政,祖籍沛郡(今属江苏徐州)人。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刘向的散文主要是秦疏和校雠古书的“叙录”,较有名的有《谏营昌陵疏》和《战国策叙录》,叙事简约,理论畅达、舒缓平易是其主要特色。
...〔► 刘向的诗(2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