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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一首示子侄

[清代]:彭端淑

天下事有难易乎?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人之为学有难易乎?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

吾资之昏,不逮人也,吾材之庸,不逮人也;旦旦而学之,久而不怠焉,迄乎成,而亦不知其昏与庸也。吾资之聪,倍人也,吾材之敏,倍人也;屏弃而不用,其与昏与庸无以异也。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然则昏庸聪敏之用,岂有常哉?

蜀之鄙有二僧:其一贫,其一富。贫者语于富者曰:“吾欲之南海,何如?”富者曰:“子何恃而往?”曰:“吾一瓶一钵足矣。”富者曰:“吾数年来欲买舟而下,犹未能也。子何恃而往!”越明年,贫者自南海还,以告富者,富者有惭色。

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僧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焉。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是故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自恃其聪与敏而不学者,自败者也。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不自限其昏与庸,而力学不倦者,自力者也。


“为学一首示子侄”译文及注释

译文

天下的事情有困难和容易的区别吗?只要肯做,那么困难的事情也变得容易了;如果不做,那么容易的事情也变得困难了。人们做学问有困难和容易的区别吗?只要肯学,那么困难的学问也变得容易了;如果不学,那么容易的学问也变得困难了。

我天资愚笨,赶不上别人;我才能平庸,赶不上别人。我每天持之以恒地提高自己,等到学成了,也就不知道自己愚笨与平庸了。我天资聪明,超过别人;能力也超过别人,却不努力去发挥,即与普通人无异。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如此看来聪明愚笨,难道是一成不变的吗?

四川边境有两个和尚,其中一个贫穷,其中一个富裕。穷和尚对有钱的和尚说:“我想要到南海去,你看怎么样?”富和尚说:“您凭借着什么去呢?”穷和尚说:“我只需要一个盛水的水瓶一个盛饭的饭碗就足够了。”富和尚说:“我几年来想要雇船沿着长江下游而(去南海),尚且没有成功。你凭借着什么去!”到了第二年,穷和尚从南海回来了,把到过南海的这件事告诉富和尚。富和尚的脸上露出了惭愧的神情。

四川距离南海,不知道有几千里路,富和尚不能到达可是穷和尚到达了。一个人立志求学,难道还不如四川边境的那个穷和尚吗?因此,聪明与敏捷,可以依靠但也不可以依靠;自己依靠着聪明与敏捷而不努力学习的人,是自己毁了自己。愚笨和平庸,可以限制又不可以限制;不被自己的愚笨平庸所局限而努力不倦地学习的人,是靠自己努力学成的。

注释

1、资:天资,天分。之:助词。

2、倍人:“倍于人”的省略。

3、屏:同“摒”,除去、排除。

4、圣人:指孔子。卒:终于。鲁:迟钝、不聪明。

5、鄙:边远的地方。

6、南海:指佛教圣地普陀山。

7、何恃:“恃何”的倒装。恃,凭借、依靠。

8、钵:和尚用的饭碗。

9、买舟:租船。买,租、雇的意思。

10、顾不如:难道还不如。顾,难道。

11、自败者也:判断句,表示肯定,靠自己努力学成的。

“为学一首示子侄”鉴赏

鉴赏

文章一开头便从难易问题下手,作者认为天下之事的难易是相对的,“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学习也是如此,只要脚踏实地去学,没有掌握不了的学问;反之,不通过学习,就是极容易的事也会被视作十分困难。在说明了难易的辩证关系之后,作者便引出了智愚的问题。天资不高,才能平庸的人,只要勤于学习,久而久之,也能有所成就,摆脱昏与庸的境地;而天资聪敏,才能出众的人,如果自暴自弃,不学无术,也将与昏庸者为伍。相传孔子的学说由智能鲁钝的曾参传给了子思,再由子思之徒传给了孟子。所以作者说:“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因而作者认为昏庸与聪敏是相对的,关键是取决于个人的努力。这第一段完全以论述的笔墨出之,明白地摆出了自己对学问之道的看法。

文章的第二段则通过一个故事,也可以说是一则寓言,进一步说明难易与成败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有志者事竟成,只要能坚定地朝既定的目标走去,必定是可以达到终点的。四川的贫僧和富僧都想去普陀山朝圣,贫者凭着一瓶一钵和坚定的意志,实现了自己的心愿;富者虽有足够的钱可雇船前往,但由于自己的犹豫畏缩,终未能达到目的。作者由此说明了“立志”的重要。所谓“立志”,不仅是要树立奋斗的目标,而且要有百折不挠、知难而进的精神,这正是学习中第一可贵的。这一段通过具体生动的记叙,设想出人物的语言神态,形象地揭示出立志的重要,犹如一则寓言故事,虽然平易简单,却寓有深刻的道理。

最后一段结论,还是归结到聪敏与昏庸的问题:聪敏不可恃,昏庸也不可限,关键在于能否力学不倦。作者强调了学习中的主观能动作用,摆脱了天赋决定论的成见,劝人以学,对于不同天资的人都有勉励的作用。他对聪敏“可恃而不可恃”,对昏庸“可限而不可限”的辩证认识无疑都是很有见地的。

全文始终用了对比的方法来增强文章的说服力,如一开始便从天下事“难”与“易”的不同落笔,指出在学习中“难”与“易”是相对的,可变的。接下来又从昏庸和聪敏及其与成败的关系立论,反复辨难,说理明白,使读者信服。蜀僧的一贫一富,贫者仅恃一瓶一钵,富者可以买船而下,结果贫者至南海而富者不能至,始终在强烈的对比中展开说理,增添了文章的生动性。文中多用偶句,如:“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不为,则易者亦难矣。”“学之,则难者亦易矣;不学,则易者亦难矣。”以及“吾资之昏”与“吾资之聪”两段,“聪与敏,可恃而不可恃也”与“昏与庸,可限而不可限也”两段等在句法上都两两相对,给读者造成深刻的印象。文中并没有艰深的文词,只是娓娓道来,如一篇师长对晚辈的劝勉之词,语重心长,切合题旨。

创作背景

清代乾嘉时期,学者们潜心问学,不务声名,治学严谨朴实,形成一代学风。于是作者便为他子侄们写下这篇文章,希望他们能继续发扬这种风气,同时劝勉子侄读书求学不要受资昏材庸、资聪材敏的限制,要发挥主观能动性。

彭端淑简介

清代·彭端淑的简介

彭端淑

彭端淑(约1699年-约1779年),字乐斋,号仪一,眉州丹棱(今四川丹棱县)人。生于清圣祖康熙三十八年,卒于清高宗乾隆四十四年。清朝官员、文学家,与李调元、张问陶一起被后人并称为“清代四川三才子”。 彭端淑十岁能文,十二岁入县学,与兄彭端洪、弟彭肇洙、彭遵泗在丹棱萃龙山的紫云寺读书。雍正四年(1726年),彭端淑考中举人;雍正十一年又考中进士,进入仕途,任吏部主事,迁本部员外郎、郎中。乾隆十二年(1747年),彭端淑充顺天(今北京)乡试同考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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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狼三则

清代蒲松龄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隆中对

魏晋陈寿

亮躬耕陇亩,好为《梁父吟》。身长八尺,每自比于管仲、乐毅,时人莫之许也。惟博陵崔州平、颍川徐庶元直与亮友善,谓为信然。

时先主屯新野。徐庶见先主,先主器之,谓先主曰:“诸葛孔明者,卧龙也,将军岂愿见之乎?”先主曰:“君与俱来。”庶曰:“此人可就见,不可屈致也。将军宜枉驾顾之。”

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因屏人曰:“汉室倾颓,奸臣窃命,主上蒙尘。孤不度德量力,欲信大义于天下;而智术浅短,遂用猖蹶,至于今日。然志犹未已,君谓计将安出?”

亮答曰:“自董卓已来,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曹操比于袁绍,则名微而众寡。然操遂能克绍,以弱为强者,非惟天时,抑亦人谋也。今操已拥百万之众,挟天子而令诸侯,此诚不可与争锋。孙权据有江东,已历三世,国险而民附,贤能为之用,此可以为援而不可图也。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东连吴会,西通巴、蜀,此用武之国,而其主不能守,此殆天所以资将军,将军岂有意乎?益州险塞,沃野千里,天府之土,高祖因之以成帝业。刘璋暗弱,张鲁在北,民殷国富而不知存恤,智能之士思得明君。将军既帝室之胄,信义著于四海,总揽英雄,思贤如渴,若跨有荆、益,保其岩阻,西和诸戎,南抚夷越,外结好孙权,内修政理;天下有变,则命一上将将荆州之军以向宛、洛,将军身率益州之众出于秦川,百姓孰敢不箪食壶浆以迎将军者乎?诚如是,则霸业可成,汉室可兴矣。”

先主曰:“善!”于是与亮情好日密。

关羽、张飞等不悦,先主解之曰:“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愿诸君勿复言。”羽、飞乃止。


清代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