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清
冯清,明代大臣。别号濯庵,顺天府(治所在今北京市)籍,浙江余姚县人。公元1493年(弘治癸丑)进士。公元1515年(明武宗正德七年)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公元1517年(正德九年)夏,升户部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三边军饷。[1]
徐有贞
徐有贞(1407~1472)初名珵(chéng),字元玉,号天全,吴县(今江苏苏州)人,祝允明外祖父。宣德八年进士,授翰林编修。因谋划英宗复位,封武功伯兼华盖殿大学士,掌文渊阁事。后诬告杀害于谦、王文等,独揽大权。因与石亨、曹吉祥相恶,出任广东参政。后为石亨等诬陷,诏徙金齿(今云南保山)为民。亨败,得放归。成化初,复官无望,遂浪迹山水间。书法古雅雄健,山水清劲不凡,撰有《武功集》。
方献夫
(约1486—1541或1544)明广东南海人,初名献科,字叔贤,号西樵。弘治十八年进士。正德中授礼部主事,调吏部员外郎,旋从王守仁问学,谢病归西樵山中,读书十年。嘉靖初还朝,以议大礼称帝意,骤进少詹事。累官吏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入阁辅政。持论和平,而舆论视为奸邪,连被劾。又见帝恩威不测,三疏引疾归。有《周易传义约说》、《西樵遗稿》。
冯小青
冯小青,名玄,字小青。明代万历年间南直隶扬州(今属江苏)人。嫁杭州豪公子冯生妾。讳同姓,仅以字称。工诗词,解音律。为大妇所妒,徙居孤山别业。亲戚劝其改嫁,不从,凄怨成疾,命画师画像自奠而卒,年十八。
韩守益
明湖广石首人,字仲修,号樗寿。应贤良文学聘,为广西佥事,有安抚民人功,迁河南道御史。因直言忤旨,谪充国子监膳夫供事。寻复为御史,凡三历台谏,屡起屡谪。帝尝命力士用铁锤击令仆地。改春坊中允。后以病归。有《樗寿集》。
程启充
明四川嘉定州人,字以道。正德三年进士。授三原知县,入为御史。上章请革权倖子弟冒滥军功及早视朝、罢冗费等,帝不省。嘉靖间,屡言事忤旨,又为张璁、桂萼所恶。后以劾郭勋庇李福达狱,谪戍边卫。有《南溪诗话》。
范景文
范景文(1587年—1644年),明末殉节官员。字梦章,号思仁,别号质公,河间府吴桥(今属河北)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进士,官至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破宣府,烽火逼京师,众臣请帝南幸,范景文劝帝“固结人心,坚守待援”,不久崇祯自缢。范景文留下遗书曰:“身为大臣,不能灭贼雪耻,死有余恨。”后赴双塔寺旁的古井自杀。赠太傅,谥文忠。著有《大臣谱》、《战守全书》。
潘光统
潘光统,字少承,号滋兰。顺德人。明世宗嘉靖二十年(一五四一)贡生,入太学。授光禄寺署丞,迁京府通判。著有《滋兰集》。明郭棐《粤大记》卷二四、清康熙《顺德县志》卷七、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七九有传。